蔡詩萍》多感動啊,這起判決宣示了,企業不該無情,司法要有溫暖的靈魂!

照片為臺灣高等法院官方網站
【聚論壇蔡詩萍專欄】在政治議題滿天飛,謠言與真實很不容易辨明的此刻,我不知有多少人注意到,台灣高等法院對一樁關於便利超商控告夜班店員「業務侵占」一杯拿鐵咖啡的案子,做出了無罪判決!
而且,法官還特意批評了現行的便利超商文化,以及,檢察官和士林地院在這件案子上的「法匠心態」(這詞彙是我用的,並非判決書上的詞彙,但我覺得意思差不了多遠。)

第一時間看到這新聞,我便被感動了。
一位值夜班的便利超商店員,午夜以後,只因為要提神喝了一杯拿鐵,一時間忘了結帳,就被雇主以業務侵占為由,送交司法。
但店員很清楚的解釋了,他本來就預購了32杯咖啡,還剩寄杯26杯,根本無意貪圖這一杯,何況,他還是在監視器之下,進行這一杯的操作,若真想「偷」這一杯,大可閃躲監視器。他只是一時間太累,晃神,才忘了。

雇主沒接受這說詞,檢察官沒接受這說詞,士林地院一審亦沒接受這說詞,於是判刑三個月。
若店員摸摸鼻子,心想算倒楣吧,默默接受了呢,我們不會知道原來這起小案子背後有多少辛酸血淚,是在我們引以為傲的「24小時經濟」的便利裡?!

還好,店員不服,上訴了!
才爭取到:台灣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宣告無罪,並批評了便利超商現行的二十四小時營業,以及五花八門的種種便利服務,之所以能推動,不就因為每一位平凡的「萬能店員」與他們付出「廉價的便利」服務,所締造的嗎?

判決書批評雇主沒體恤這些夜班員工,為了一杯忘了結帳的咖啡,竟然以刑事罪追究員工?檢察官呢,竟也忘了司法資源的合理分配原則,一味以追求訴追為已任,(意思是這案子實在不符比例原則)而士林地院,則明顯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對一般人在極度疲累下,可能的短暫疏忽,動輒以法條伺候?
高等法院提醒的真好:法乃善與公平之藝術,不要讓冰冷的法條,凌駕了「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義之上。」

我無法詳細記下高等法院法官這篇動人的判決。
以及,法官對便利超商龐大商機與造福消費者之正面效應的「勞動者關切」議題的沉痛呼籲。

但我很感動,在這樣一個人人視「外在於自己的世界」常常是一個「與自己無所謂的世界」裡,竟然,法官注意到了可能的不公,與可能的剝削!
他也許不能撼動什麼商業體制,改變什麼僱用關係的不對等,但至少他能以「法官的角色」、「司法的功能」,採取實際行動,以判決,提醒了我們:一杯咖啡在「控訴侵占」與「溫暖體恤」之間,那完全是龐大商業體制在盈利之外有無人性,社會正義在冰冷法治之內有無公平之準則的考驗。

我不認識這位店員,我不認識這位寫判決書的法官,但我相信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件,足以撐起:我們相信人心不死,公道必在的信念。

 

作者為知名作家、台北市文化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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