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游毓蘭》數發部不應是「旅遊部」或「發錢部」!

    【愛傳媒游毓蘭專欄】P2P平台,在以「資訊流」取代「資金流」與「人工流」的同時,就是一家網路數位科技公司,也是《數位發展部組織法》中所明定的數發部掌理職權。
    imB詐騙案 後,針對P2P平台的監管問題,金管會雖仍否認是主管機關,但也終於在本月20日發布包括「不得涉及金融特許業務」、「設立6項風險控管機制」及「7項保護措施」的3項指導原則,藉以要求銀行、提醒消費者,並以特許行業來限制P2P平台。此外,更持續透過金融監理沙盒的辦理,推動防詐與反洗錢的工作。
    但回頭檢視數發部,除並未有具體作為,依舊顧左右而言他,更以第三方支付的納管來轉移焦點。而根據金管會的說明,今年正在輔導申請金融監理沙盒的2案,數發部也並未提供任何補助或技術協助,但在質詢時卻可夸夸其談,令人匪夷所思!
    我在數發部成立初期,就持續要求數發部必須要依據職責,提供科技及數位的專業技術支援警消等勤務,以降低第一線警消同仁出勤風險。但在明揚大火中,因為政府化學雲的資訊問題,讓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救災時,甚至連即將面對甚麼都不知道,剝奪消防弟兄的資訊權與退避權,而造成無辜死傷。數發部在內部了解後,則以「頻寬提供不足」及「資料整合問題」來回覆。但,消防弟兄與民眾,難道就該因政府失職而傷亡?
    數發部不應只是一個「錢多事少出國多」的「旅遊部」,更不應該成為只會補助的「發錢部」。打詐與政府資料治理工作,是數發部的職責,請別再用卸責的態度,來面對生命的死傷與人民財產的損失。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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