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殺人與教師授教權

   【聚傳媒林保淳專欄】新北市發生國中學生被因細故而被「割喉」的事件,在校園屢屢傳出霸凌新聞後,此事更令人觸目驚心、細思極恐。

學生忐忑惶惑、父母惴惴不安,而師長則一籌莫展,我們的教育究竟是出了什麼問題?教師原是整個學校教育中舉足輕重的關鍵人物,但如今卻因社會上普遍的「學生至上」的觀念,講究學生的自主權、受教權,幾乎動輒得咎,再有多頑劣的學生,也都完全不敢施加哪怕是再輕微的管教,只能以冷漠、放任,事不關己最好的態度,勉強敷衍了事,什麼言教、身教,都全不管用,教師成了只是在課堂傳授應考知識的教書匠,誰還願意多花時間、精力,去接觸、了解學生?更遑論踐履「百年樹人」的責任了。這是多可怕的現象?

本人認為,學生的「受教權」必須獲得保障,但教師也應該擁有起碼的「授教權」,至少,在校園、課堂上,是必須擁有管教、約束學生的權力的。

校園,就如同一座園囿,學生就是花草樹木,教師則是園丁,園囿中的花樹欲成長、茁壯,乃至枝葉繁茂、欣欣可觀,少不了園丁以刀以剪,稍事剪修。

剝奪了教師修剪、裁整的權力,又如何能期盼花樹有美好、可觀的前景?

 


作者曾任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照片來源:新北市教育局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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