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博》博愛座改名,就是宣告死亡

     【聚傳媒黃文博專欄】想寫點博愛座爭議的看法,但基於自己屆齡坐博愛座的年紀,避免有人酸我為爭自身權益倚老賣老,暫且忍住不寫。
    直到衛福部社家署預告修法,要將博愛座改名優先席,將原本「提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明確身份,修改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它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適坐身份從明確變模糊,明顯和稀泥。我十分不以為然。
    緊接著,台北捷運修改博愛座車內廣播,呼籲把博愛座讓給「有需要的人」跟衛福部立場一致。
    何謂「有需要」?語焉不詳兼無從認定,看似放寬博愛座定義,讓更多人適坐,來化解世代對立;實則試圖多方討好,犯了一個所有鄉愿都會犯的錯-鋸箭法。事情發展到此,我著實按耐不住,不吐不快。
    我不跟風探討博愛座的前世今生,也不願辯論博愛座和優先席哪個名稱較好?如果真要在名稱上咬文嚼字,我認為「禮讓席」絕對完勝,因為禮讓二字才是設置類似座席的深層理由。沒有人會承認自己不肯讓座,但有些人就是自私以及缺乏同理心,甚至不在乎旁人眼光,不讓座你奈我何。禮讓二字看起來八股,實際上道德訴求滿滿,意思是讓座乃基本禮貌,這兩字多少會帶給霸位者心理壓力。
    但「優先席」如果不明確列出優先者的身份,再加上「有需要的人」的籠統說法,可以預期關於適坐身份的辯論爭執、將在大眾運輸工具中沒完沒了。一方面粗暴地扼殺大眾遵循已久的博愛座道德訴求精神,二方面率性拋出所謂「有需要的人」卻不正面表列適坐者身份優先順位。何謂草率行政?這就叫草率行政。
    請想想,「有需要的人」想像空間多廣,解釋多分歧,分辨多困難。衛福部和台北捷運打迷糊仗,反倒幫習慣霸位者脫去緊箍咒,找到拒絕禮讓的好藉口。且來簡單假設發生在車內的對嗆:
霸位者:「我就不舒服啊,我是有需要坐的人」
孤勇者:「你不舒服還能輕鬆滑手機?」
霸位者:「誰規定不舒服就不能滑手機?」
孤勇者:「旁邊這位媽媽牽著小孩,站不穩,她需要優先坐」
霸位者:「我看不出來她哪裡有需要?她跟小孩站得很穩啊」
孤勇者:「大家都看得出來她比你需要」
霸位者:「我跟她誰比較需要,不是你說了算,要進行乘客投票嗎?而且哪裡有寫牽小孩的她比身體不舒服的我優先?」
(之後發生車內鬥毆,畫面過於血腥,不宜露出)
    博愛座的設置正因看懂了人性,無法相信坐下來的每個人都能自覺禮讓,為了保護「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這些相對弱勢者,因此形成讓座的社會共識,以博愛座的名稱,加上顏色識別,有意製造道德壓力,為的是盡量阻止那些不願實踐禮讓的人霸位。
    防小人不防君子啊!如果人人都能實踐讓座,何必多此一舉?你我應該在交通工具上看多了那些對弱勢者視若無睹、大咧咧安坐不讓的低同理心自私者吧,他們理所當然地坐在博愛座上,什麼年齡層都有,可不只年輕人,別把不肯讓座的標籤貼在年輕人頭上,我就看過健康有神、談笑自若的六十多歲初老族,無視於旁邊挺著大肚子的孕婦,結果是對面一般座的大學生起身讓座。
    博愛座的設置,無法讓那些自私者覺得羞恥,然而這種人畢竟少數,多數人-無論同理心或高或低,的確會因感受到博愛座象徵的道德壓力,因而實踐讓座。
    換言之,我堅信像讓座這種跟人性習習相關的事,實在沒辦法訴諸於人的善性,而必須予以規範限制。社會運行為什麼要有法律規範?一樣的理由:人性不可靠嘛!
    更重要的是,規範一定得明確,越明確越好。例如規範博愛座優先給「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坐。那麼其他不在規範內卻有需要的人呢?腸胃不適的壯年人?扁平足的少年仔?沒有明顯病容但體況不佳的人?這屬於機率問題,跟「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相比,上述情況在數量佔比與出現機率兩方面都低很多,可視為無需正面表列的例外狀況。
    再強調一次,規範的明確性跟法律相同,一旦鬆綁規範,取消明確的適用對象,或者雖然未取消明確適用對象、卻狗尾續貂一句「其他實際需要者」形同取消道德壓力,回歸相信人性本善,讓低同理心自私者更肆無忌憚,使得讓座由道德壓力重返叢林法則。
    衛福部計畫增列的「實際需要者」與台北捷運廣播的「有需要的人」都非常不負責任,十足鄉愿,完美鋸箭,當人人都擁有自認可以坐優先席的解釋權,必然引發更嚴重爭議事件。
    輕易模糊掉禮讓對象的明確定義,表面上擴大了博愛座適用對象,誰都不得罪,實則形同宣判博愛座精神的死刑。制定政策的心態如此鄉愿,是不是乾脆宣布「有需要的」Ubike騎乘者可以騎車環島?「有需要的」電動二輪車可以騎到人行道和騎樓?「有需要的」飲酒人喝完酒可以駕車?「有需要」的納稅人可以抗稅不交?「有需要的」影迷可以插隊購票?「有需要」的失業者可以詐騙維生?「有需要的」內急者可以隨地大小便?
    未經深思熟慮、未經周延盤算,貿然模糊掉為博愛座設下的道德壓力規範,等於人為製造出心理學所說的「同理落差(Empathy Gap)」,使得已經不算普遍的禮讓同理心又出現大破口,大家對是否讓座頓失一致標準,回到自由心證,亦即我在上面說的:讓座由道德壓力重返叢林法則。
    如此輕佻地調整適坐身份,導致社會上相對較為需要被禮讓的族群,在期望獲得讓座禮遇時,沒了合理性,只能期待人性本善。同時,給那些低同理心自私者的霸坐行為大開方便之門。說鄉愿,不冤枉。
    巴黎地鐵優先座的第一優先對象為傷殘軍人。同樣是傷殘人士,軍人何以排序高於排在3、4、7位、不同定義的殘疾人?國家價值觀!因為國家要表達對軍人的至高敬意,所以動用讓座解釋權,以道德壓力規範民眾一體尊敬傷殘軍人。
    法國民主自由會輸台灣嗎?再怎麼民主自由,政府也不能放棄運用道德壓力來規範人民行為,然後任由民眾依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讓座與否。
    什麼「有需要的人」!用優先席的障眼法,藉改名掩護鄉愿決策,賜死博愛座,打開潘朵拉盒子。可見台灣人長期遭民粹洗腦,豈止政治面向的選舉投票,民粹已深入骨髓膏肓,國家價值、社會正義、人民共識等等,都在全面退化中。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