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就事論事,成事在輝達,敗事也輝達

照片取自輝達官方網站
    【聚傳媒陳朝平專欄】媒體報導,輝達(NVIDIA)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建立海外總部一案,極有可能破局!有人說,這樣打著燈籠都找不到的好事兒,居然可以攪黃了,也是一樁國際級的大笑話!
輝達來台建立海外總部一事的來龍去脈,外界諱莫如深。不過,就現已公開的資料來看,本案果真破局,容我逆風評論,罪不在台北市政府、不在新壽,輝達自個兒應負最大責任!至於中央政府,其無能已成定論,也無可寄望,自然無須評論!
    不知道輝達來台興建海外總部的決策,是誰發動的?輝達董事會?黃仁勳自個兒一拍腦袋定的案?蔡英文政府?還是幕後另有影武者?而輝達決意落腳台北市士林科園區T17/T18基地的決定,又是誰拍板的?
    先說蔣市府。蔣市府主張「合意解約」或「新壽先興建後移轉給輝達」,是依法行政,也是遵守合約精神,可謂行事「精準」。畢竟,政治險惡。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率一案,無罪無證,坐監年餘,前車之鑑,不可不慎。
    2021年,新壽以44億標下了T17/T18兩基地50年開發計畫的地上權,3年後,也就是2024年,輝達來台尋覓總部用地,獨鍾T17/T18基地,論情議理,自然應由他們兩家自行磋商。市府的角色,無非就是依法論法、提出建議,成交與否,無須操心。何況,綠營中央和地方,視蔣萬安為頭號假想敵,虎視眈眈,蔣萬安自應極力避免公親變事主,捲入圖利財團的爭議中。
    至於柯市府時期,規劃、競標T17/T18地上權,有無弊端弊案,也與蔣市府無關。即使有弊,蔣市府既不應代人受過。士科園區也不可能因此推倒重來。指責柯市府低價出租地上權、圖利新壽,何以當時的市議會不反對到底?民進黨完全執政的中央政府何以默不作聲?
    2021年,新冠疫情嚴峻,經濟景氣晦暗不明,T17/T18與其他基地流標數次,才告定案。新光人壽,敢以44億新台幣取得兩基地50年的地上權,自有其盤算。從市場經濟角度看,除非有圍標、洩密、或圖利的確鑿證據,公開競標所得的開發權,何來低價、賤價還是高價的爭議?
    企業經營,盈虧自負,天經地義。事隔三、四年,輝達夾著全球AI運算最強供應商的光環,「後來居上」,瞄準士科,插足T17/T18;想必也是基於盈虧自負的原則做此決定,那麼,基於甚麼樣的條件和價錢,新壽願意出讓?輝達願意承接?全看雙方如何談判、議價、創造雙贏罷了!
    願打願挨,都是雙方當事者的問題。談判縱使破局,輝達還可另覓土地,哪裡就會影響台灣AI產業發展?影響半導體供應鏈的興衰呢?
    蔣市府當然也能和新壽重啟談判。但是,前提必須是新壽違約、且情節重大、已達解約的要件。當新壽沒有違約的情形下,若是市府與新壽兩情相悅,也可重啟談判。這也就是市府所謂的「合意解約」。
新壽和市府談崩了合意解約,據說,關鍵在於補償金的多寡。市府主張補償40億左右,新壽主張計入未來50年預期營收的損失。為此,網路上有人攻擊新壽情勒市府。
    坦白說,新壽將未來50年的預期盈餘設定為100億或140億,無所謂合理不合理。在3.89公頃的土地上,無論興建辦公大樓、跨國企業企業總部、百貨大樓、酒店公寓、或是住宅大樓,平均一年才賺個兩、三億,不是新壽看淡台灣市場前景,就是新壽的「經營能力」,差強人意!
    如今,輝達橫插一腳,要求新壽放棄未來50年的可能營收,新壽要價百億,難道不合理嗎?站在新壽立場,來者不拒,願者上鉤。50年預期營收100億泡了湯,失之東隅,總得收之桑榆吧至於這百億預期營收的補償金,當然不該由市府承擔,而應由輝達自行設法籌措。畢竟,堅持要T17/T18的輝達,要運用T17/T18的也是輝達!
    T17/T18基地無論花落誰家,市府的所得,始終就只能收到企業按約給付的權利金而已!總不能讓新壽和輝達,口袋豐盈、獲利滿滿,市府卻落得訴訟滿身、裡外不是人!換言之,這案,只可能是新壽與輝達雙贏,蔣市府「繼承」,也受限於前任柯市府訂定的遊戲規則,幾乎無法加入贏家的行列,也就不可能出現三贏的局面。
    回過頭來聊聊輝達。無利不起早!輝達為什麼對士科T17/T18兩塊基地,情有獨鍾?是因為當初新壽得標的價格低廉得太誘人?有關當局給了黃仁勳某種秘密承諾?同樣3.89公頃的土地,在其他國家,要價多少?可以興建幾層樓?多少平方米的辦公面積?在T17/T18興建海外總部,坪效和其他國家的坪效,孰高孰低?
    既然,黃仁勳獨沽T17/T18基地,勢在必得,那麼,何不拿出140億新台幣向新壽買斷地上權和開發權?輝達投資英特爾,輕鬆拿出50億美金、折合1500億台幣,隔天,英特爾股價上漲的幅度都不止140億台幣!真不明白黃仁勳這筆帳是怎麼算的?就算新壽和市府的合約一時難解,精明的新壽和輝達律師團,難道就找不出解方?不可思議!
    譬如,新壽和輝達可不可以「相互投資,互為股東」?就算輝達董事會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可投資非關AI或晶片的業務,但世上應該沒有任何法律阻止黃仁勳個人或關係人投資新壽或買進新壽的股票吧?
同樣的,新壽應該也可「設法」買進輝達股票。「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豈不皆大歡喜?果真如此,新壽股價和市值,都將直衝歷史高峰,股東哪管它是短期獲利還是長期營收呢?
    一旦達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境界,新壽的地上權移不移轉?如何移轉?如何和台北市政府協商?輝達海外總部的設計、發包、施工、監工由誰主導?如何確保施工品質?這些問題,還是問題嗎?就算還有問題,金錢和法律條文可以解決的,都不是問題!
    當然啦!事情演變至今,從宏觀的角度,還有幾點質疑。
    我們不太明白為何輝達需要3.89公頃的土地來建海外總部?海外總部預定職缺是甚麼?要招募多少員工?需要多大的辦公樓層和面積?輝達總部落腳士科的綜效,諸如加速產業升級、增加就業人口、帶動地價和稅收等等,究竟是怎麼估計出來的?
    今天,晶片和半導體供應鏈的局勢,和2024年大不相同。台積電被迫赴美投資2000億美金,半導體供應鏈廠商已展開集體赴美設廠的行動,賴政府赴美談判團隊剛剛才糊里糊塗地做出甚麼「三方合作在美國建立台灣模式的科學園區」的承諾,中美關稅談判還在路上,…。台灣半導體供應鏈和AI產業,還有明天?
    正是這些已知的因素,無能至極的中央政府,縱使積極介入本案,問題會更多,貓膩和弊端也會更多,市場機制更容易屈服於官僚主義之下,新壽、輝達,他們與惡的距離,說不定還越來越近呢!
    2025年以後,全球AI產業、半導體供應鏈和晶片製造的重心,勢將移轉到台灣以外地區。在台設立總部的「比較利益」消失了,試問,就算輝達落腳台北,她和客戶的距離,豈不是越來越遠?在台設立總部的預期「紅利」,還存在嗎??
    萬萬一,輝達吃下了T17/T18,台灣半導體供應鏈、晶片和AI產業,卻慘遭川普團滅,人去樓空,輝達的海外總部夢,轉眼成了海市蜃樓。到那時,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控訴、相關人士的法律和政治責任呢?!
    最後,拋開輝達新壽的談判爭議,單看北士科規劃圖紙以及T17/T18周邊道路與交通設計,不由地讓人回想起內湖科學園區交通動線規畫不當的後遺症——每天超過16小時的交通黑暗期!而內科的交通黑暗期,至今依然是進行式。
    不知道新壽、輝達、其他已進駐士科的企業、以及眾多房地產投資和投機客們,可曾看到了這些可能的「黑洞」呢?
    生意歸生意,Business is Business。輝達要不要將海外總部設在台北?要不要搶食新壽T17/T18基地的地上權和開發權?怎麼搶?花多少錢搶?多少錢才能打動新壽釋出或轉渡權利?且讓輝達和新壽去傷腦筋,北市府只須依法公正行事!至於我們這些尋常百姓,利弊得失都與我們無關,就安心地吃瓜看戲唄!
    就事論事,成事在輝達,敗事也輝達!畢竟,從頭到尾,主動權都操之於輝達手中!不在新壽手中,也不在台北市府手中!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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