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瑞彬》文化部預算該刪嗎?當文化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圖片取自王鴻薇立委臉書

【聚論壇黃瑞彬投稿】文化部115年度預算遭刪13.86億元,其中媒體宣傳費更遭全數刪減。對此,文化部長高喊:「欲滅其國,先滅其史;欲滅其族,先滅其文化。」然而,從刪除預算一路上綱到「滅國、滅族、滅文化」,只要對政府預算進行監督,就被視為台灣文化的敵人,這樣的論述,恐怕暴露了文化議題背後的政治考量。 

「欲滅其國,先滅其史」出自清代史學家龔自珍《古史鉤沉論》,說明歷史與文化對一個民族的重要。一個國家的歷史從來不是單一來源,而是不同族群與時代共同累積而成。台灣文化有閩南、客家與原住民族文化,也有日據時期留下的影響,更有數百年來與中華文化深厚的歷史連結。台灣當然可以建立自己的文化主體性,但文化主體性不等同於透過淡化某一部分文化記憶來建立另一種認同。

近年台灣社會對「去中化」的爭論持續不斷,例如將中國史納入東亞史的課程架構,便引發了社會對中華文化在台灣歷史定位的討論,其中的政治性不言而喻。《文化基本法》揭示了文化公民權的自由與平等原則,也保障人民的文化權利。既然如此,文化政策更應該尊重多元,而不是讓文化補助成為特定意識形態的資源分配工具。

從文化部長拿著大碗公高喊「我不是要飯的」,到歌手楊舒雅所稱「合法的飯你不要嗎?」更不用說那一首連文化部長都不敢公開唸出歌詞的曲子,其粗鄙的內容是全民要推廣的對象嗎?如果只有符合特定政治立場的文化,才容易得到政府的支持,而不同立場的聲音卻被排除,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文化部究竟是在發展文化,還是在建立「台灣文化的檢查者」?

更值得思考的是,誰有權力定義台灣文化?誰有資格決定一個人愛不愛台灣?如果只能用執政者認定的方式愛台灣,其他歷史認同與文化選擇就被貼上「不愛台灣」甚至「中共同路人」的標籤,那麼文化便不再是自由的文化,而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台灣的媽祖繞境、哪吒三太子的信仰風行,對比於近年中國大陸電影《哪吒》與電競《黑神話:悟空》等作品走向國際市場,兩岸各自以不同方式發展共同的文化根源。台灣文化作品若刻意避開其文化根源,則易有揠苗助長的負面效果。真正具有競爭力的作品,終究必須接受市場與國際的檢驗,若只為取得補助以符合特定意識形態,則遑論走入國際?

台灣文化屬於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民,而不是屬於任何一個政黨。文化可以有不同認同,而不該只有一種認同。日據時期的皇民化運動,以官方之力破舊立新,最終還是消融在台灣的文化長河之中。真正值得守護的台灣文化,應該是一個即使彼此不同,仍然能夠共同存在的文化。文化部真正應該做的,是建立一個讓不同文化都能發展的健康環境,保障創作者自由,讓不同族群、不同歷史背景與不同價值觀都能發聲,而不是成為政黨鬥爭的工具。黨政高層應以此為念:政治是一時的,文化是延續的。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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