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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論壇李宗衡專欄】2026年2月,林劉老太太(81歲,台北)獲特赦,這只是國家還了142分之1的債。這紙特赦令雖開啟了人道之窗,卻也照見了長照制度的殘缺與司法的僵化與盲視。自2011年王姓老先生因不忍病妻受苦,用螺絲起子釘入妻子頭顱的「釘妻案」至今,根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以及法律判決文書和相關的新聞報導,這15年來對長照悲劇的追蹤,台灣累計發生了142起長照殺人案,總計奪走了201條人命——這包含了142位被殺害的至親,以及59位在絕望中自盡陪葬的照顧者。而在那83位活著走進司法的倖存受難者中,除了一位林劉老太太獲赦,剩下的82位國民,依然被困在法律的枷鎖中。
筆者查閱這些案件,發現其中有許多與林劉老太太境遇幾乎雷同、甚至判刑更為嚴酷的案例,至今仍在獄中凋零:
1.何姓男子(59歲,台北):他於2023年案發時,獨力照護80歲中風高齡老母近10年,在長年社交斷絕下精神徹底崩潰。法院雖考量長照壓力,但因涉及殺害直系尊親屬且量刑嚴苛,最終判定重判20年定讞。這是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期。
2.潘姓男子(70歲,新北):他於2021年案發時,同時照顧30歲重度精障兒長達30年與60歲中風妻多年,在積蓄耗盡後,選擇帶著至親上路。法院判定其剝奪多條生命,重判「無期徒刑」,令其殘生將終結於高牆之內。
3.吳姓男子(82歲,台北):他於2023年案發時,照顧53歲腦性麻痺兒子長達50年。因擔憂老後無人接手而發生悲劇,遭重判12年。同樣是50年照護,同樣是近80歲,林劉阿媽回家了,吳老先生卻還在服刑。筆者完全無法認同這種抽籤式的正義。
4.吳姓女子(67歲,高雄):她本人雙眼近乎全盲,於2022年案發時,已獨力照顧99歲老父近10年。精神崩潰犯錯後,法院無視其身障處境依舊重判12年。筆者認為,國家連基本的喘息服務都給不了,卻在末端展現最高權威,這本身就是制度性凌遲。
5.陳姓女子(75歲,台南):她於2023年案發時,照顧43歲重度身障兒長達43年,最終勒斃親兒後自殺未遂,判兩年6個月徒刑。雖然獲准保外就醫不必坐牢,但她在法律紀錄上永遠是個「殺人犯」,這道汙名枷鎖,對一位餘生都在悔恨中的母親而言,是莫大的殘酷。
筆者觀察這82位受難者中,有24人被重判10年以上。無論是殺害父母的「崩潰孝子」,或是帶著妻兒共赴黃泉的「絕望照顧者」,當法律對這群被體制逼瘋的人判出20年甚至無期徒刑時,法律已淪為長照地獄的最後一根絞繩。
大赦是國家唯一對「長照悲劇」制度性的贖罪方式!特赦僅是總統對「個人」的慈悲,只有免除刑期,罪名依然掛在身上;但大赦則是國家對「整個群體」的救贖。大赦一旦啟動,受難者的「罪」與「刑」將一併抹除,視同未曾犯罪。
這82位待救濟者(22位在監服刑、60位身負罪名緩刑中)的處境,本質上是國家在長照支持系統「不作為」下的共業。
大赦才能終結抽籤式正義。難道只有像林劉阿媽這樣有新聞熱度的個案才配得到寬恕?大赦能一次接住這82位受難者,不論名氣,只論公理,確保正義不再是看運氣的抽籤。
筆者沉痛建言賴清德總統:2011年的螺絲起子是起點,2026年的特赦不應是終點。唯有透過大赦來清空這15年來的體制性血債,還給這82位子民應有的尊嚴與清白,長照3.0的人道承諾才算真正完備。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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