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黃珊珊/修法落實18歲公民參政權 一起發聲!

    那年應該是高三,面對如火如荼的聯考,還有樂隊比賽的練習,高三的生活非常忙碌而有趣,最高興的是下課可以穿著高三制服去西門町看限制級電影,因為制服可以證明我十八歲,哈哈!

    高中念的是第三類組,最喜歡的是物理化學與生物,我的同學不是醫生就是教授,但是跟我現在的工作一點關係也沒有,人生真的很奇妙!

    那一年蔣經國過世,台灣從戒嚴走向民主的過程,就在我眼前經過,從北一女到台大,我的十八歲跟著台灣民主一起長大。

    印象中高中導師曾經打電話給我姊姊(因為媽媽當時住台中),勸我不要常常帶同學出去玩,因為跟我一起玩的人功課都退步了,現在想起來,我當時應該很調皮。

    五年前我選立法委員時也支持公民投票年齡下修十八歲,還在街頭做調查,很多老人及中年人都支持,反而年輕人回答說覺得自己還很幼稚,但是公民意識在台灣民主化過程,應該已經夠成熟,18歲是個充滿理想與熱情的年紀,如果可以重來一遍,我一定到處去走、去看、去學,每天在學校裡念書準備考試會讓人對這個社會的熱情少一大半。

    現在台灣民眾黨修法落實18歲的公民參政權,我由衷期盼能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青年有更多發聲的機會。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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