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葉毓蘭/通過國民法官恐怕只是提油救火?

  立法院即將召開臨時會,民進黨信誓旦旦一定要讓「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國民法官)過關。
  這個法案如果要強行通過,恐怕只有提油救火,不但無法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更凸顯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陪審、執政後力推參審,毫無理想、毫無誠信,就像民間團體說的變色龍,令人失望。
  台灣的司法在人民心中地位之低落,源於職業法官判案與人民法感脫節,審判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所以馬英九在2010年開始推動人民參審回應民眾參與司法的期待,以及司法民主的國際潮流。
  當年的民進黨逢馬必反、大打烏賊戰,不顧本土現況、以推陪審為藉口,以致一部法案折騰10年,現今騎虎難下、說理矛盾難以服人,只想利用在立法院的多數暴力,強行過關,難怪連沒有被蔡英文收攬入朝當官的法界人士,也大聲反對。
  完全執政就應該完全負責,蔡總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一、 為何當時主張陪審、現在力推參審,其轉折為何?
  二、 主事者曾經承諾民團主張試行「參審陪審並行版本」,為何說話不算話?難道不需要有人負責?
  三、 現行版本適用案件僅有500餘件,毫無司改誠意,應該要擴大適用案件量。
  四、 因應國民法官的加入,並非全由職業法官審理,檢警的犯罪偵查流程與做法有無因應?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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