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民進黨官方網站
【聚傳媒奔騰思潮專欄】有如森林野火的大罷免燒到今天,我真的已經無言,罷免制度見於憲法當然是事實,但制度的設計和操作,仍需要隨事物本質和社會變遷去做穩妥的選擇。不由得又想起Giovanni Sartori,已故義大利政治學者,對憲政制度所做扭曲的比喻:好像把小石子丟進運轉中的機器,特別生動!容我再一層層的簡單剖析。
所有直接民主到了現代社會,因為程序的本益比太不合理,最多都只能選擇性的實施,以補代議的不足。而代議民主優先的關鍵,又在於政黨,即使成效不高的政黨體制,在民意的實踐上一般還是勝過直接民主。這在用於決策的創制複決又特別明顯,現在只有瑞士還是創制複決的大國,倒不是因為他們的政黨制度太糟,這個多民族、多語言而高度分權的聯邦國家非常自然的形成了多政黨大聯合的體制,可說是當今共識決民主最完美的典範(每以「比例民主」自豪),但也使得欠缺強大反對力量的國會,按所謂「集體行為的邏輯」,往往會使某些屬於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或價值反而上不了政黨交易的臺盤,創制、複決即可成為這些未被充分代表的利益或價值的出口。在已有強大反對黨提供選擇的多數體制下,這些直接民主便顯得可有可無。
對人的罷免同樣受到政黨的影響。政黨競爭自然形成的嚴格紀律,使得民主多數決會先在各政黨內進行,然後才有國會民主的對決。即使在國會議員產生上有區域代表和政黨代表之分的國家,人民多半還是看黨籍黨性選出代議者,民意代表既倚賴政黨的支持而當選,到了國會也就不會抗拒唯政黨是從的決策方式,尤其在每票必爭的國會。在這樣的民主體制下,罷免選區的國會議員有何意義?此所以罷免制度比起創制複決投票還要罕見,少數仍有罷免的國家,大概也限於民選的單一行政首長,若有對民意代表罷免者,也多限於政黨因素甚低的地方議會,或者像美國那樣政黨在選後的角色大幅降低,決策上屬於柔性政黨的國家。
不能不提的,還有二戰後開始有不少國家由國庫補助政黨問政,首創此制的德國,和借鑑德國如我國者,更使議員投票傾向備受節制。此時以所持政見違反民意為理由的罷免,當然更無正當性,有罷免設計者極少,即使有也幾乎全無實踐。這些原因加總起來,源於最早期選區委任思維的選舉罷免制度,即不能不非常小心的操作,才不會變成砸爛機器的小石子。在現行憲法所定體制下,罷免權的行使雖不必如彈劾以作奸犯科為限,但也要限於代議者泄沓職務或其他明顯逾越政治倫理的理由,而不包括許多青鳥所持的「政見」異同。所以僅從精神上應屬選區內的「小罷免」,一開始就朝全面的「大罷免」定調,其直接用大石頭砸爛機器的企圖已經不打自招。
換言之,民進黨今天搞大罷免,想的根本不是落實各選區人民在代議制下應有的最低保障,而是面對國會少數無力執政的困局,不願遵行所有民主體制都必須堅守的「多數統治原則」,去尋求建立多數聯盟,乃至常見於我國這樣半總統制下的兩極共治,另闢蹊徑去把小罷免做大。此所以大罷免背後的政黨推手,根本沒有考量任何選區人民被正當代議的權益,從其自始計算上次選票差距來分配人力、財力資源的投入,進行重點打擊,就很清楚。在他們看來,反正少數政府什麼正事都做不了,就算最後因多數人民無感而沒有成功翻轉,情況也不會更糟,至於社會撕裂,選舉、國會制度被根本扭曲,也不過是所有人民一起承擔的成本,有何不可?
從民主政治的成長本來就要付出學習成本看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除了道德上的自私外,我們好像也不能說這裡有什麼大錯。但正如當年共同參與七次修憲的民進黨幾位大老如陳水扁、呂秀蓮、謝長廷、沈富雄、林濁水等,從不同角度所做心所謂危的呼籲,這件事會有多嚴重的後果的確不容小覷!對於絕大多數不願統一於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臺灣人民而言,在已經夠詭譎多變的外部環境中,這把森林野火將會加速導向何種大家都不樂見的結果,連帶民進黨內部早已掩蓋不了的、為保權不惜走向戒嚴的思維,都讓人不寒而慄!我衷心希望身為體制最高領導人的賴清德總統,不要在臺灣歷史上被定位為終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那塊大石頭,趕快澆熄大罷免的森林大火吧,這裡需要的就是您的一句話,老小青鳥都可以不要費力再演了。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並任副院長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