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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論壇翁佳音專欄】政界口水、抹黑與訴訟多,是日常需忍之惡。近日照樣在媒體看到多數黨啟動「彈劾」,橫將「帝制、專制、獨裁」等涵義可能有衝突之罪狀,掛在被牽制動彈困頓的少數執政黨頭上,得當與否,恐怕多數人懶得理會。一段時期內,聲量大的媒體界宣傳(=認知作戰),會成為「多數人」認識中的「歷史」。
如此敵我宣傳戰、強替反對夥黨張貼惡性標籤,在臺灣史是常態。統治者將臺灣貼上多亂標籤,械鬥民變頻繁,「任反不成、任征不平」,白話文是:每次反抗都沒成功,每次鎮壓也壓不扁。好像臺灣都得這樣宿命被變態折磨才行。
大清中國據臺期間,屢見「臺地訟師最多,故民皆健訟」的負面印象,而且還擴展到「自淡水溪以南…,客莊尤夥。好事輕生、健訟樂」,「土番頑蠢無知,近亦習行狡偽…刁猾健訟」不只閩南人,連客家人、原住民都有反對者認知裡的「劣根性」。清末官書猶不忘說臺灣人「氣浮,健訟樂鬪,根於天性。今服教化且二百年,而不變者什七」,白話文就是一小撮臺灣人,還是百分七十根性沒中國化,鬼島刁民。
刁民對立面是庸官與貪官。去官方標籤化,應也是歷史研究者不能放下的工作。這裡舉一例,傳統官文書常講健訟的臺灣人「猂族糾黨逞兇,殺其全家,將田園、房屋、輜財踞為己有,名曰「紮厝」。哇,好像臺灣人除了貪腐集團外,還習慣專制獨裁霸佔他人房舍,「殺人滅門,田宅財產據為己有」。
如此臺灣特有種、無天良的「紮厝」,回到歷史文脈卻有另外註解:「紮厝者,乘人無備,糾眾擄人、毀宅之謂也」。這樣註解就比較符合中華帝國內地常見的「械鬥毁屋」、「焚毀盧舍」現象。「紮厝」,應是官話打砸搶的「砸厝」,把對頭冤家房屋拆、燒掉,稀鬆平常,卻在惡意的語言誤會中形成臺灣恐怖史。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著有《解碼臺灣史155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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