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鎨澂》從茶壺風暴看法國憲法委員會運作

照片為布蕾頓諾

【聚論壇李鎨澂專欄】法國憲法委員會,有個「茶壺裡的風暴」:憲法委員會主席費弘 Richard Ferrand ,把憲法委員會的秘書長,1981 年次的布蕾頓諾 Aurélie Bretonneau  女士,給「開革」了——其實是終止職務了。不過這項終止職務的行政程序還沒走完,因為雖由憲法委員會主席提名秘書長,但是這位秘書長必須由總統來任命,或終止職務。所以布蕾諾頓秘書長職務的正式免除,尚須等到馬克宏總統發布人事命令之後,方能生效。

其實費弘於 2025 年3月,才由馬克宏總統任命為憲法委員會主席,接替上一任主席法畢士(Laurent Fabius)。而且費弘在國會得票非常難看,是反對票多於贊成票,乃是史上第一位如此難看的憲法委員會主席。無論如何,費弘終於走馬上任,而費弘上任後親自挑選布蕾頓諾當秘書長,報請總統任命。所以他自己、與秘書長,迄今任期均約一年而已。

這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報導說,根據一些消息,布蕾諾頓秘書長太過強勢,儼然有成為「第十位憲法委員會委員」之勢。但是秘書長就只能是秘書長,作的就是幕僚工作,確保憲法委員會運作順暢,如此而已。費弘因為不滿秘書長僭越職權,所以叫她捲鋪蓋走路了。更詳細可信的消息,可能要過一陣子,才會由報章披露,或者永遠不知內情。

我在2024年九月曾訪問憲法委員會。憲法委員會運作,跟我們較熟悉的德奧憲法法院,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都不一樣。舉例言之,法國憲法委員會,沒有「不同意見書」,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反而傷害了判決最高的定分止爭尊嚴。他們希望在九位憲法委員會成員,開誠布公討論,求取共識之後,才做成判決,所以沒有不同意見書的文化或概念。此點在書上我看過,現場訪問再次獲得確認。而接待我的圖書館主任說,求得共識的討論時間,時長時短,但基本氣氛良好,而且大家都有「共識」來維持這樣的運作。主任也說,平政院(Conseil d'État,舊譯最高行政法院,然意思並不完足)、最高法院的討論方式,莫不如此。

而秘書長、秘書處的任務,就在提供人力、設備、電腦、打字服務,在委員討論時,將判決草稿記錄、不斷修正,直至共識文本出來為止。秘書處之下,就設有圖書館,雖不大,但可確保委員會的運作。圖書館裡,還設有一位比較法學專家,我也有與他晤談到。這位比較法學專家,任務就在於,針對系爭案件或法律,提供外國相關的法律與資訊。這項建制非常有趣,很值得參考。

猜想,由於秘書長是全程出席委員會之評議;所以若是秘書長在當場發言,當不是不可能。如果只是針對一些程序、庶務上的問題,發表意見,自無僭越職權可言。但若發表對於案件的意見,這點就跨越紅線了,應為制度所不許。是否因為如此,才導致這位布蕾諾頓秘書長的去職?有待日後觀察。

順帶一提,憲法委員會建制法第14條規定,憲法委員會之判決或意見,必須至少由七人做成。憲法規定憲法委員會成員九人,所以做成判決之門檻為「九分之七」,非常地高。當然,若委員有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出席時,就不在此限;此際,需將委員不能出席之事由,載明於評議記錄。這「九分之七」門檻,比我們新版憲法訴訟法「15分之10」,也就是「三分之二」,還要高得多。而未曾聽聞法國學界或實務界,有任何認為「九分之七」,乃「國會擴權,毀憲亂政」而致之意見。

卸任總統為憲法委員會當然委員,但這些前總統,除了前總統柯第 Coty 之外,其他人鮮少出席。所以委員會人數,原則上就是九人,判決做成門檻基本就是九分之七。自從前總統薩科齊判決有罪,入獄服刑之後,前總統出席憲法委員會的正當性,就更加薄弱了,故輿論有修憲刪除這項規定的呼聲。若下次修憲,就有可能會實現此刪除之議,因為這項規定本就是因人設事,是戴高樂給第四共和最後一任總統柯第而設置的。目的是讓這第四共和最後一任總統,有地方去,擔任憲法委員會委員,也為第四共和留下最後一絲顏面。現今連第五共和都有人要倡議廢掉,改制第六共和,且前總統有人失德,自然也就不會再有人為此條款來辯護。

最後說一下費弘難看的國會同意票數,費弘差點就當不上憲法委員會主席,只差一票,驚濤駭浪,千鈞一髮。

費弘原是社會黨人士,歷任國會議員等政治職務,也並不以法學專長而著稱。他是唸過法律兩年,但沒拿到法律系畢業的學位。不過這點恰是憲法委員會的特色,委員裡面,不一定要法學專家出身,反而是政治家、記者、幹練的高級文官等,只要由總統、國民議會院長、參議院院長任命,就可以出任了。甫於 2026年3月23日去世的前總理喬瑟班 Lionel Jopsin,1997-2002 左右共治的主角之一,也在 2015-2019年間,擔任過憲法委員會委員。憲法委員會裡,誠然需要法學專家;但也更需要熟悉國內政治運作,通曉國際情勢的委員。法國乃世界大國,聯合國五常之一,法國憲政觀瞻,確實影響到國際關係角力。即使隨著法國國債愈高,國力下降,法國的角色仍不能忽略。因此法國國內的憲政秩序,也是國際關係的變動因素之一,憲法委員會委員豈可不慎,豈可無政治眼光。當然,有政治眼光,最好也能有法學素養。費弘政治歷練是有,但作為主席,法學素養就太不足了。

費弘之所以有爭議,乃是因為他原是社會黨國會議員,但馬克宏勢力興起之後,他叛出社會黨,投效馬克宏(此類傳統左右派政黨人物,改換門庭,投效馬克宏者,於馬克宏當政近十年來為數甚夥),頗受重用。正是在馬克宏的支持之下,費弘出任了國民議會的院長一職。所以馬克宏在法畢士任期屆滿之後,任命自己愛將來當憲法委員會主席,在野黨當然質疑他的公正態度。

而總統提名的委員,在國會兩院的法律委員會裡,收到的反對票,「不能」超過委員會「表決票數的五分之三」(不是委員會全體成員的五分之三)。以當前馬克宏缺乏國會過半支持,處於相當少數的情形下,費弘的任命本來凶多吉少。不過在 2025/02/19 的國會委員會投票時,不知是馬克宏向反對黨「國民聯盟」做了疏通,還是國民聯盟的主席瑪麗娜‧蕾朋 Marine Le Pen,幻想遞出橄欖枝,以便交換司法不要判她有罪的交換條件,蕾朋的國民聯盟議員,悉數缺席沒有投票。

這樣一來,當天委員會投票有 122 票。費弘拿到的同意票,只有 39 票;而反對票,竟高達 58 票!請注意是反對票多於贊成票,差距達 19 票!然而,因為憲法第13條、第56條規定,「反對票,不能超過表決票數之『五分之三』」。表決票數的五分之三,乃是 59 票!因此,費弘的反對票雖然多於贊成票,然因反對票沒有達到 3/5 的59票,所以費弘驚險過關,當上了憲法委員會主席。也就是說,是蕾朋的國民聯盟缺席,從而拯救了費弘。但費弘可謂灰頭土臉,狼狽不堪。再一次顯示,總統總理沒有國會多數,根本難以施政。要不是第五共和憲法,極度向行政權傾斜,賦予總統、總理不少高過國會的權力,馬克宏 2024年6月國會敗選之後,早就該被逼下台了。

無論如何,縱有這些紛紛擾擾,費弘坐上這個位置,也一年餘了。現今又鬧出這宗「開革」秘書長之事,他又多了一項輿論的談資。

至於蕾朋,依舊是第一審被判有罪,而且從刑乃是五年之內被褫奪參選權,立即生效,無待判決之定讞(目前正由巴黎高等法院審判中)。我看蕾朋參選無望,她自己也心理有數,所以她的接班人,1995年次,今年才31歲的巴德拉 Bardella ,早已開始熱身,而且民調數字不錯。此番 2026/03/22 結束的兩輪地方縣市選舉,國民聯盟雖然攻不下大都市,但得票數,還有在外省鄉村的中小型都市,都有不錯的斬獲。各黨都為2027年的總統大選磨拳擦掌,這方是大事。盛傳馬克宏謀求歐盟執委會主席一職,他的政黨勢力大衰,恐是曇花一現,因此他已不管國內他政黨如何,努力向外發展。所以費弘這件小事,終歸只是茶壺裡的風暴罷了。

 

 

作者為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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