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陸委會官網截圖
【聚論壇上官亂專欄】網路上針對陸配的謠言從未斷絕,為了合理化民進黨當局對陸配的懲罰性政策,也一直有人捏造別國「更嚴苛」的說法。比如,最近又有人謠傳「南韓《國籍法》第5條、第6條,明文規定:「與北韓人民結婚者,不得以婚姻為由申請入籍」。」
那麽,韓國怎樣對待「敵國」配偶?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看看朝韓關系。臺灣和大陸的關系,跟朝韓的關系,看起來很像,但是區別也微妙。
首先,大韓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各自憲法上都曾主張對整個半島的主權——半島同屬一韓/朝。但跟臺灣大陸的區別是,南北韓兩個都是聯合國成員國。臺灣則沒有正常國家地位。
其次,雖然賴清德宣稱大陸是「敵對國家」,但兩岸長期存在大規模人員流動,每年數百萬臺灣人到對岸工作、經商、旅行,還有讀書和婚姻往來,兩岸經濟高度交織。而韓朝之間,經濟幾乎完全封鎖,民間往來接近「零」(除了少數脫北者生活在韓國)。
關鍵是,韓國的法律設計非常特殊,在憲法上不承認朝鮮是一個「外國」,也不承認朝鮮護照(本來也很少),但現實中又把它當作「敵對政權」。當然,韓朝之間都互不承認對方護照,實際上也幾乎沒有通行機製。但是臺灣和大陸雖然不正式承認,但是有「變通機製」,比如臺灣人去大陸用臺胞證,大陸人來臺灣用往來臺灣通行證和入臺證,都不用彼此的護照。
於是,這導致一種很微妙的狀態,北韓人(脫北者)在法律上被視為「未完成登記的韓國國民」(而不是外國人)。這和臺灣的「中華民國框架」很像。
所以,居住在韓國的朝鮮配偶其實非常非常少,而且也不適用用韓國的《國籍法》——因為北韓人是自己國民嘛。
所以,北韓人民到韓國以後——基本上就是脫北者,基礎身份其實是政治難民,所以會經過審查,然後直接被賦予韓國國籍,一旦取得身份,他們就是韓國公民。所以,北韓人要取得韓國國籍,基本不涉及婚姻移民這個渠道。
那麽,我們這時候再回過頭來看那些謠言:「與北韓人民結婚者,不得以婚姻為由申請入籍」,就純屬無稽之談。
另外,韓國的確有《國籍法》,但是其中第5條、第6條只是關於普通外國移民如何入籍韓國,沒有半個字提到北韓,也不會提到北韓,因為理論上——北韓人民不屬於外國人。
是不是也很像臺灣?陸配根本就不適用於《國籍法》嘛。
所以,韓國根本就不存在「北韓配偶的國籍和參政權」的問題,因為逃到韓國的北韓人民直接可以入籍,不用結婚。而且因為人少,對普通韓國人而言,朝鮮並不構成一個需要在職場、婚姻或社區中直接面對的「他者」。
但真正問題在於,為什麽綠營支持者們如此熱衷於編造所謂「臺灣對陸配還不夠嚴苛」的各種建訊息來呢?
前段時間,還流行過一段謠言,說「澳洲把所有中國婚姻移民的身份都撤銷了」,以此來敦促臺灣政府對陸配采取更激進的排斥政策。如今,又捏造一個韓國嚴禁北韓配偶入籍這種嚴重背離常識的謠言。
因為當臺灣既要維持兩岸日常的正常開放,又要維持敵對敘事,還要維持「民主自由」的光環時,就必然會針對弱勢群體不斷製造「還不夠安全」的敘事。
韓國之所以沒有「北韓配偶問題」,並不是因為製度更嚴,而是因為它選擇了隔絕;臺灣之所以不斷爭論陸配問題,也並不是因為製度不夠,而是因為政治需要,選擇了讓恐慌發酵。
當臺灣既無法像男北韓放棄兩岸的交流,又不願重新定義「我們是誰」,那麽圍繞這些兩岸鏈接所產生的緊張,就不會消失。它只會一再被轉移、一再被放大,並最終落在那些最容易被辨認、也最難以自我辯護的人身上。
而陸配,正處在這條斷裂線上。
作者為作家、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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