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安》太陽照得到光電板 卻照不到利益黑箱

照片為陳明澤議員臉書截圖

【聚論壇高思安專欄】太陽每天都照耀台灣,但是陽光似乎始終照不進光電利益鏈。

高雄市議員陳明澤涉嫌恐嚇光電業者、索取高達千萬元回扣,遭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案件尚待司法審理,但它真正震撼社會的,不只是又一名政治人物涉入弊案,而是人民赫然發現,近年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光電產業便會伴隨搜索、約談、羈押、土地爭議、地方抗爭等新聞。於是,社會開始提出一個比案情更重要的疑問:問題究竟出在人,還是出在制度?如果每一次都說是「個案」,那麼個案是不是未免太多了?

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本是因應淨零排放與能源安全的重要政策。發展再生能源,不但符合全球趨勢,也是提升國家韌性的必要選擇。因此,人民真正反對的,從來不是綠能,而是有人打著綠能的旗號,把公共政策變成私人利益,把能源轉型變成權力變現。

最諷刺的是,政府高喊「陽光政治」,但今天最需要陽光照耀的,竟然正是太陽能產業。

一座光電場,看似只是幾排太陽能板,背後卻牽動了土地變更、水土保持、農地使用、魚塭整治、饋線配置、工程發包、土方運輸、地方協調、居民抗爭等無數行政程序。每一道程序都有裁量,每一項裁量都可能產生利益;而只要裁量存在,尋租空間便會存在。

於是,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出現了。有人負責掌握地方派系,有人負責與居民協調,有人負責工程發包,有人負責行政關說;原本應該彼此制衡的權力,竟逐漸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供應鏈。

當公共政策開始成為地方權力競逐的新市場,光電板吸收的不只是陽光,更可能吸附了各種看不見的政治能量。這才是人民真正的不安。

如果地方民代既可以帶頭反對,又可以居中協調;如果地方抗爭既可能是真正的民意,也可能變成談判工具;如果業者最擔心的不是施工技術,而是地方權勢人物是否點頭,那麼,民主制度便開始偏離它原本應有的軌道。 人民選出民意代表,是為了監督政府,不是監督哪一家業者比較願意付錢。

更令人憂心的是,每逢重大弊案,政府幾乎都有一套固定劇本:「尊重司法」、「勿枉勿縱」、「個案不代表政策」。

這些話當然沒有錯,但如果每一次都用同一句話回答,每一次都把責任推給司法,那麼制度永遠沒有問題,政策永遠沒有缺失,真正需要改革的,就永遠只是那幾個「運氣不好被抓到的人」。

司法可以羈押涉案者,卻羈押不了制度漏洞;檢察官可以起訴個人,卻起訴不了失靈的治理模式。

真正需要被檢驗的,是整套光電治理機制。 地方民代介入開發案件,是否建立利益衝突揭露制度?光電案場的土地取得、行政審查、工程資訊、土方流向是否全面公開?地方協調是否留下完整紀錄?吹哨者是否真正受到保護?跨部會是否建立即時監督,而不是等到檢調搜索,社會才知道問題早已存在多年? 如果沒有,今天查辦了一位議員,明天還會有另一位;今天斬斷一條利益鏈,明天還會長出新的利益鏈。

歷史其實早已給過答案。從砂石、焚化爐、掩埋場、科學園區、都市更新,到今天的光電開發,只要一項政策伴隨龐大利益,卻沒有同步建立透明制度,它終究會吸引權力與資本靠攏。不同的只是產業名稱,相同的始終是人性。

真正成熟的政府,不是弊案爆發後才高喊肅貪,而是在政策開始之前,就先把制度建好,把黑箱鎖住,把利益隔離。 能源轉型,是國家戰略;廉政治理,更是國家能力。

如果今天的綠能,最後讓人民記住的不是減碳,不是淨零,而是黑箱、回扣、政治協調與利益交換,那麼被摧毀的,不只是某一位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而是整個能源政策最重要的社會信任。

畢竟,人民期待的是一座能替台灣發電的光電場,而不是一座讓權力發財的聚寶盆。 真正需要接受陽光檢驗的,從來不只是太陽能板,而是板子底下,那些至今仍未完全攤在陽光下的權力與利益!

 

作者為時事觀察員

 

●專欄文章,不代表《聚傳媒》J-Media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