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葉毓蘭/要多少無辜血淚 才能得到重視?

    高雄市楠梓警分局4名警員6月8日下午三點,執行協助47歲鍾姓男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時,遭鍾姓男子拿出預藏的藍波刀、鋁棒與警方對峙並攻擊。造成其中一名警員左下腹穿刺傷,傷口約20公分,另三名警員頭部與手部遭劃傷。
    下午四點三十分,由分局整隊攻堅,並開槍擊傷鍾男右手,才解除危機,將鍾某送醫。李承翰受精障人士殺死的悲劇還不到一年,6月8日,差點又要憾事重演。
    我在立法院中向內政部長、警政署長質詢時,已經提過警政署應該要盡速規畫員警處理精障人士的專業講習課程,這是過去30年來在美國已經運作成熟的CIT(Crisis Intervention Team,危機介入小組),因為按照現行的精神衛生法,警消在對病患施予強制力時,並沒有法令支持、也無設備,甚至沒有相關的教育訓練。
    由美國曼菲斯市警察局與全美精神疾病全國聯盟(NAMI)、精神健康醫療機構、兩所大學(曼菲斯大學和田納西大學)建立了夥伴關係,組織、訓練並建立了警察局的危機處理小組(CIT),透過訓練警察人員,協助社區處理精神病患。
    危機處理小組(CIT)必須建立警察人員、精神醫療機構、病患、以及其家屬等四方合作之夥伴關係,是希望在處理精神疾病危機事件時,發展出得以提供即時情資、理解和安全的處理模式。現在全美各大警察局都已經列入訓練項目。
    但是,台灣呢?不知道還要流多少無辜員警的血淚,才能夠喚醒高層的重視?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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