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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傳媒李宗衡專欄】近日臺灣發生一樁引人關注的事件。來臺僅四個月,普發一萬元入袋,一名陸配「若瑜」公開表示:「錢我得拿唷!你的要求我做不到唷!」
這不是簡單的囂張,而是將中華民國的善意視為理所當然,對憲政底線更是直接對峙。
「全民共濟」指的是「共同承擔與分享」。普發現金是國家的入門測試,而投票與參政才是主權核心考題。
若新公民在領取現金後展現「零認同」態度,那當他們握有選票時,我們又能期待什麼?尊重?忠誠?還是下一句「我做不到」?
「社會契約」不是提款卡,而是「承諾」。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78)指出,接受國家保護,就必須承擔義務。這是社會契約的核心:「權利與義務綁定,而非隨意取捨」。
全民納稅錢用來普發現金,應換來「包括陸配們對國家制度的認可尊重」,而不是輕蔑。制度若忽視忠誠與認同,便會產生風險。
事件核心不只是個人行為,而是制度漏洞。若「國家認同被延後或視為附加條件,憲政忠誠就會淪為形式」。
普發現金是全民資產,但部分「若瑜」式的態度將其轉化為對國民的挑釁;制度若容許「錢先拿、認同後談」,中華民國與國民的契約精神與互信基礎就會受損。
根據內政部統計,陸配總人數已逼近三十七萬,其中完成程序、取得投票權者估算已超過十五萬。十五萬投票人口,在選區差距往往只有兩三千票的環境下,其影響力不可小覷。
今天他們用一萬元測試制度底線,明天選票就能進入制度核心;擁有選票即可影響立委選舉,後天甚至參與總統選舉。
2018年陸配牛春梅參選新北市議員,即是第一次制度試探。拿到身分證後,她即成為可行使中華民國選舉權的公民。「這不是民主擴張,而是國安需要正視的現實」。
美國作為對照,也有類似的規定。美國的入籍程序明確規定,新移民要成為公民,必須進行「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這種做法不是美國獨有,而是多數民主國家入籍制度的共同精神。
在入籍典禮上,申請者需朗讀並「承諾放棄對其他國家效忠」、「忠誠於美國憲法與法律」、「承諾保護美國及其法律」,必要時「願意服兵役」;沒有完成這個宣誓,就「無法正式成為公民,也無法享有選舉投票」等完整權利。
這種入籍規範將權利與義務綁定,與中華民國在國家認同與政治忠誠上的要求不謀而合:「入籍即承諾效忠,參政即承擔責任」。
美國政治哲學家麥可·華瑟(Michael Walzer, 1935–)也指出,每個政治共同體都有權設定成員標準;「這不是對陸配的歧視,而是中華民國的生存防線」。
新公民可以加入,但必須尊重憲政制度;可以享權利,但必須宣示忠誠。這是維護國安與民主的必要措施,也是「從政者最基本的忠誠審核原則」。
社會上有兩派論點:
第一派:程序至上。
認為年限到了就應給予身分,程序正義高於一切;但忽略國安風險、中共紅色滲透及選票影響。
第二派:認同先行。
認為新公民須對中華民國價值有實質認同。國家安全不是附加選項,而是必要底線。
真正風險不是爭論,而是制度若對威脅視而不見,危機會累積,而選票不會裝睡。
陸配普發現金事件看似小錢之爭,實則揭露國家認同裂縫。中華民國需要的,「不是制度寬容,而是對主權與民主價值的堅定」。
程序正義重要,但若「程序成為阻擋國安審查的盾牌」,便違背制度初衷。參政權不是贈品,也不是流程,它是責任;要「行使主權,必須先承諾守護主權」。
中華民國應清楚表達:「要入籍,請認同;要投票,請效忠」。這不只是制度規範,更是對主權與民主憲政最嚴肅的政治宣言。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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