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取自賴清德總統臉書
【聚論壇范振家專欄】AI已進入真假難辨的時代。過去,一段錄音足以成為證據;如今,一段錄音,可能是幾分鐘生成的深偽(Deepfake)作品。
最近網路流傳疑似利用AI模仿總統賴清德聲音的影片,刑事局依法受理調查,消息曝光後,社會輿論分裂成兩派:有人認為警方終於開始打擊AI假訊息,也有人質疑這是不是又一次「查水表」。
耐人尋味的是,真正值得討論的,似乎不是這部影片,而是我們至今仍沒有一套清楚的深偽治理規則。
民主社會當然容許政治嘲諷,也保障言論自由。問題從來不在於能不能製作惡搞影片,而是在於是否故意讓閱聽者相信,那真的是本人所說的話。
戲仿,是創作自由;冒名,則是資訊欺騙;假借本人身分影響公共判斷,更可能涉及選舉公平。這三者的界線並不相同,法律處理方式當然也不應相同。然而,目前我們對於AI深偽內容,仍缺乏一套統一的認定標準,往往等到事件發酵,相關主管機關才開始調查,平台才開始下架,社會才開始爭論。最後,每一次案件都變成政治立場的對決,而不是法治標準的討論。
真正令人擔憂的是,法律的不確定性,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風險。假如今天模仿的是執政者,公權力迅速介入;明天若模仿的是在野黨政治人物,是否也會採取相同標準?如果不同案件適用不同尺度,人民自然難免質疑執法是否具有一致性。法治最大的價值,不是保護哪一位政治人物,而是讓所有政治人物都受到同樣規則約束。
AI時代最大的敵人,不只是深偽,而是選擇性的深偽治理。
更值得注意的是,距離年底地方選舉已愈來愈近。生成式AI已將製作成本降到幾乎為零,一段幾十秒的假影音,只要搭配匿名帳號、跨境社群還有平台演算法,就可能在數小時內觸及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名使用者。當查證速度永遠追不上擴散速度,「事後澄清」往往已無法挽回資訊污染造成的影響。
過去,人們擔心的是假新聞;未來,更需要擔心的是「真假都分不出來」。
平台業者同樣不能置身事外。每當爭議發生,平台往往回應「收到檢舉後已下架」,彷彿完成了責任。然而,真正的問題並沒有因此消失。因為內容在被移除之前,可能早已被轉傳數萬次、備份數百次,甚至重新剪輯後再次散播。若平台始終採取消極反應模式,辨識真假內容的成本,就全部轉嫁給一般民眾。 AI不能只有生成能力,更必須具備可信治理能力。
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已要求特定AI生成內容須揭露其為人工生成;美國多州也開始針對選舉期間的AI深偽廣告建立揭露義務與限制措施。
國際治理方向已逐漸形成共識:不是全面禁止AI,而是要求透明、可追溯、可驗證。
反觀台灣,目前仍多半依靠《刑法》、《選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社會秩序維護等零散規範處理個案,缺乏完整的深偽治理架構。每發生一次事件,就重新討論一次標準;每遇到一次爭議,就重新辯論一次言論自由。制度永遠慢一步,AI卻每天進步一步。
真正需要建立的,不只是刑責,而是一整套治理機制。包括由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位發展相關機關共同制定深偽案件統一辦案指引,明確區分戲仿創作、藝術表達、冒名詐騙、商業欺騙及選舉操弄等不同態樣;建立政治性AI影音內容的標示制度,要求保留生成紀錄與來源資訊;並建立政府、平台及第三方查核機構之間的快速驗證與通報機制,讓真相的傳播速度至少不要永遠落後於謠言。
AI不會因為法律尚未準備好,就停止進步;深偽技術也不會因為選舉結束,就停止演化。
今天模仿的是總統;明天可能是重要官員、某公眾人物、企業董事長,甚至任何一位普通民眾。當每個人的聲音都能被複製,每個人的影像都能被生成,法律若仍然停留在「個案處理」與「政治攻防」,真正失去信任的,將不是哪一位政治人物,而是整個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公共資訊秩序。
AI可以模仿任何人的聲音,但法治不能模糊到讓人民只能依靠政治立場判斷真假。真正需要被建立的,不是哪一個人的保護傘,而是一套不分顏色、人人適用的深偽治理制度。只有如此,人民相信的才會是法律,而不是口水!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大學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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