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黃德北/醫師節 過勞醫師不快樂!

 臺灣的醫師節是每年的11月12日,由於孫中山先生曾經懸壺濟世,所以本地的醫師節也就訂孫中山的誕辰為醫師節。每年的這天,各地均有舉行慶祝醫師節的活動。但我要說的是,對於血汗醫院底下的過勞醫師,醫師節很沉重,並不快樂!

 住院醫師是醫院生態的底層:.過去臺灣的醫師總被醫院以「責任制」交付工作與任務,特別是畢業後接受一般醫學訓練的醫師(PGY),還有就是醫院裡的住院醫師,他們幾乎是整個醫院運作醫師體系生態的最低層。即使衛生福利部宣布,將從明(109)年9月起,所有受僱的住院醫師,將納入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但其實,本項修法,原本就應該在今年7月上路,卻因衛福部的消極作為,因為住院醫師聘僱契約規範的範本,一直沒有公告,使得今年8月起進入醫院職場的住院醫師,依舊面臨與各醫院簽訂不平等的工作契約與工時上限沒有保障的問題。

 嚴重過勞的精神狀態等於酒駕:對於住院醫師的工時,雖去年衛福部有發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預計調降住院醫師的每周工時由88小時降至80小時。但總體的醫療人力沒有大幅增加的情況下,由底層的醫師「苦撐待變」,許多醫師的班表雖是符合規定工時的打卡制,但實際上卻是責任制。每天工時15小時,每周7天上班,工時每周破百是常態。加上若是輪班,日夜顛倒,生理時鐘大亂,工作內容常是急診、值班、急診,若是隔天早上又有值班,則幾乎只有「反射動作」,其精神狀態其實已與酒駕無異。若臺灣依舊不思考,醫護人員過勞的狀況加上臺灣的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臨,未來在臺灣的病人可能很難找到處理重症的醫師來看病。

 保障醫師待遇,提供病人良好醫療服務:由於臺灣的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工時和行醫條件、待遇都無法有效得到規範。加上醫師的領域,過去對於工會或受雇者團結權的忽略,致使其醫療專業受到醫院人力資源部門肆意調度時,只能啞巴吃黃蓮,苦了也只能吞落去。因此,我認為,對於醫師的醫療專業,只能以落實勞動條件的保障。作為醫病關係的核心問題,只有尊重醫療專業的醫院,才能為病人提供最佳的醫療服務。因此,我強烈主張,衛福部與勞動部,應將醫師,特別是底層的住院醫師,要納入勞基法之保障。並且保障他們的團結權,成立工會組織,由工會來保障醫師的醫療專業與待遇,避免過勞與剝削,為病人提供優質的醫療環境。

 

 作者為台北市大安區、文山區市議員候選人、世新大學社發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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